繳納訴訟費后開庭的時間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嗎?
2023-05-23 08:53:43 來源:劇情啦
一、
訴訟費用有哪些項目
訴訟費用有以下項目:
1.案件受理費
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后,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系或非財產關系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
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采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二、
交不起訴訟費怎么辦
找法網提醒您,交不起訴訟費用的,可以按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但訴訟費用的免交只適用于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請減免緩交訴訟費:
1.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2.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濟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
4.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5.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三、
訴訟費交了之后一般多久開庭
繳納訴訟費后開庭的時間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標簽: 訴訟費用 交不起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