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是誰?附帶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2023-05-10 16:06:32 來源:今日熱點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是誰?
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范圍包括
1、犯罪行為的直接受害人
2、直接受害人死亡的,近親屬可以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
3、不論被害人是否死亡,為被害人支付醫療費、喪葬費等費用的單位和個人,不能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
4、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們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參加訴訟。
附帶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由此得知,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是指刑事案件的直接受害者或者其家屬,作為和案件無關的其他人等,比如說受害者所在的單位,在當事人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情況之下,沒有資格代替當事人提請相關訴訟。如果受害者是比較特殊的,比如說未成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可以是其監護人。華律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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