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調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醫療糾紛調解有哪些方式?
2023-05-09 08:03:25 來源:律速網
一、醫療糾紛調解應注意什么
調解以當事人自愿為基礎;無論是調解的進行、調解協議的達成還是調解協議的履行,都需要當事人的自愿和合意。當事人的自愿是調解能否進行的基本條件。
調解沒有嚴格的固定程序;調解并沒有固定的規則,如果當事人一方不愿意繼續調解,可以馬上終止,因而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調解書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調解書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其所規定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能否實現,主要依靠道義力量。
如果醫院與患者在第三人的調解下對賠償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當事人是要簽訂調解協議書的,不過我們要注意,調解協議書并沒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要是一方反悔,就只能打官司來解決。
二、醫療糾紛調解的原則要把握
首先,正確對待醫患雙方的訴求。醫患雙方申請后,調解員做好先期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確定調解思路,樹立調解信心很重要。醫療糾紛的調解講同情,但同情代替不了原則;講理代替不了法律。怎樣把于情于理于法很好地融匯到糾紛的調解中,至關重要。“情、理、法”有機結合,合理兼顧,才能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醫療安全,確保醫院的正常的醫療秩序,維護社會穩定,促進醫療機構的服務技能,有利于醫學科學的進步發展。
其次,把握調解醫療糾紛的原則。本著事實求是的科學態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定性精確,責任明確,調處恰當。
最后,注重協商是調解糾紛的重要環節。充分尊重醫患雙方當事人的意見,進行協商,是達成協議必經的程序。調解中,待雙方情緒緩和,經過有效溝通,采取多種形式或是進行多輪協商,是調解工作常常出現的情形,有時還會出現“討價還價”。協商是一門藝術,能化解矛盾,融合心理,維護雙方的權益。
三、醫療糾紛調解方式
發生醫療糾紛雙方先進行調解,調解的方式有三種,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或者一種調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進行調解。
醫患溝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有尊重患方知情權的義務,應當就患者病情及診斷治療經過做出專業性的說明解釋,加強與患方的溝通,消除誤會、化解矛盾。
調解:醫患雙方通過溝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則,互諒互讓達成一致和解意見的,應當簽訂協議書,由醫、患雙方簽字蓋章。
第三方調解。醫療糾紛可以衛生行政部門第三方來進行行政調解。第三方處于居中地位,通過規范教育,說服引導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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