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賠償責任誰進行認定?哪些情形屬于非法行醫的行為?
2023-05-04 15:02:42 來源:法律解答網
非法行醫賠償責任誰進行認定
鑒定由法院委托法醫鑒定機構來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五)項規定,非法行醫造成患者身體健康損害的,醫學會不予受理鑒定。在訴訟過程中,如需鑒定由法院委托法醫鑒定機構來進行。法醫鑒定與醫學會鑒定的區別在于前者不會注重疾病本身的參與度問題,而后者強調疾病本身的參與度。從鑒定角度來說,一旦認定為非法行醫,對造成損害的患者最終的賠償是很有利的。
哪些情形屬于非法行醫的行為?
(一)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非法行醫主要應包括下列6個方面:
1、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
2、逾期不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仍從事診療活動的,或者拒不校驗的。
3、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
4、診療活動超出登記范圍的。
5、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
6、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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