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是什么意思?正當防衛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2023-07-05 16:31:56 來源:法務在線
正當防衛是什么意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條第1款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的本質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護法律所要保障之利益。正當防衛的客觀特征是,法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采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正當防衛的主觀特征是,在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情況下,意圖保護法益不受侵害。
舉例來說,某人在遭到歹徒搶劫的時候,奮起反抗,將歹徒打傷或者失手將歹徒打死,都有可能因為正當防衛而免除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一、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
正當防衛的起因必須是具有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許的,其侵害行為構成犯罪為條件。
二、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能對合法權益造成威脅性和緊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衛行為具有合法性
三、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
正當防衛要求防衛人具有防衛認識和防衛意志。前者是指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后者是指防衛人出于保護合法權益的動機。
四、對象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衛
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侵害人本人防衛。
五、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標簽: 正當防衛定義 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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