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契稅一般在什么時候交?哪些項目不計入商品房建筑面積?
2023-04-28 14:00:04 來源:法律解答網
一、哪些項目不計入商品房建筑面積
不計入商品房建筑面積的項目包括以下部分:
1.層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和室內凈高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道、無柱雨篷、騎樓、過街樓的用于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3.突出房屋墻面的構件、配件、藝術裝飾、挑檐、半圓柱、垛、勒腳、臺階等;
4.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和利用建筑物的空間安置的箱、罐等平臺;
5.房屋的挑臺、天臺、天臺上的游泳池等;
6.其它構筑物,如獨立的煙囪、煙道、蓄水池、水塔等。
二、新房契稅什么時候交
新房契稅一般是在辦理房屋備案之后的九十日內交。
根據《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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