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賣房產過戶規定有哪些?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嗎?
2023-03-31 14:00:48 來源:法律解答網
一、司法拍賣 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嗎
司法拍賣過程中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百二十七條規定,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
二、法院拍賣房產過戶規定
法院拍賣房產過戶規定:法院拍賣的房屋過戶,需要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后,才算過戶,未經登記的,其房屋產權就沒有發生過戶的法律效力。過戶時,需要到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關遞交相關的材料。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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